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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揚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揚府辦發〔2022〕7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揚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揚州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促進全市公共數據共享開放、開發利用,推動“數字政府”建設,根據《江蘇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省政府關于加快統籌推進數字政府高質量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22〕44號)等規章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設置市本級、各地、各部門(單位)首席數據官,明確職責范圍,健全工作機制,創新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模式,促進數據資源有序利用,助力我市數字政府高質量建設,引領推動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發展。

二、設立范圍

(一)市政府;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三)市發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廣旅局、衛健委、應急局、審計局、國資委、政務辦、市監局、體育局、統計局、醫保局、金融監管局、稅務局、公積金中心、供電公司。

三、擔任條件

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各地區分別設置首席數據官1名,原則上由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分管大數據和信息化工作的同志擔任。人員名單由市大數據管理局會商相關地區、部門提出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后統一公布。首席數據官應當有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數據共享與應用協調能力,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熟悉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公共數據管理和信息化工作開展情況。

四、主要職責

(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首席數據官應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數字政府高質量建設的工作要求,組織制訂本地區、本部門(單位)數字化轉型實施方案、數據開放與開發利用發展規劃、場景應用實施計劃,積極推進各領域大數據融合應用,支持跨部門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政務運行“一網協同”。

(二)加強數據資源管理。首席數據官負責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公共數據統籌管理工作;領導梳理本地區、本部門(單位)所有政務信息系統情況和編制本地區、本部門(單位)數據資源目錄,以及推動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公共數據生成、采集、存儲、加工、分析、服務的全流程管理;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信息化項目建設進行管理,跟蹤評估數據管理風險,確保數據隱私與安全。

(三)推動數據創新應用。領導理清本地區、本部門(單位)業務流程,探索建立數據應用模型,優化工作流程,通過大數據應用實現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提升政務服務能力。負責統籌協調內外部數據需求,推進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工作,聚焦公共服務、創新社會治理,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深度融合,全面推進大數據創新應用。

(四)促進人才隊伍建設。首席數據官負責推動本地區、本部門(單位)數據工作機構建設,組織開展大數據技能與應用培訓工作,強化本地區、本部門人員數字化改革工作理念、數字化思維能力和業務水平,建立本級本行業數據專家人才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督管理。市大數據管理局對各地和市級部門(單位)首席數據官的任職、履職進行監督管理。首席數據官人員發生變動的,相關地區、部門(單位)應及時將新的首席數據官人員名單報市大數據管理局備案。建立首席數據官述職機制,各地、各部門首席數據官每年開展工作總結,將述職情況書面報送市大數據管理局。

(二)加強交流培訓。市大數據管理局組織建立首席數據官常態化工作溝通機制,推動業務交流與合作,組織相關政策解讀、技能提升培訓,加強跟蹤指導,提升首席數據官業務能力和工作質量,促進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區、各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首席數據官的制度優勢,完善首席數據官職能配置、資源配置、人員配置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明確責任處室和聯絡員,著力支持首席數據官開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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