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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功能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體制的通知
揚府辦發〔2022〕66號

儀征市、邗江區、廣陵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理順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管理體制,強化房屋征收屬地管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規定。經研究,決定將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功能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決定和補償決定由屬地縣(市、區)政府作出,功能區管委會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具體實施工作,如發生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由各功能區管委會負責,不納入屬地縣(市、區)政府的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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