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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通知
揚政民〔2022〕25號

各縣(市、區)民政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管理局、生態科技新城社會事業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省內和周邊地區點狀散發和局部聚集性爆發交織,且持續了較長一段時間,給我市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較大影響。為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現就加強疫情期間全市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動介入全面排查,關注各類因疫致困群體。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特殊困難群體救助幫扶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全面摸排各類困難對象,采取入戶調查、上門探視等方式,及時了解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困境兒童、困難殘疾人、高齡獨居老人等民政服務對象生活狀況和精神狀態,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重點跟蹤關注各類困難群眾中的失能、半失能、重病、獨居對象,督促落實好照護責任和照護要求,積極采取措施,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對因疫情無法外出務工或靈活就業受到較大影響,收入明顯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全部及時納入低保救助范圍。不符合低保條件,但確實存在暫時性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由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不超過一個月低保標準的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救助。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將來揚就業務工陷入暫時性困境的非本地戶籍人員、流動人口納入急難臨時救助范圍,體現揚州城市溫度

二、靈活運用好救助政策,切實兜牢民生保障底線。及時足額發放特殊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金;嚴格落實分類救助政策,針對低保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退役軍人等特殊困難對象要嚴格執行不低于低保標準10%的比例增發低保金的規定;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實現應保盡保;密切關注疫情期間物價變動情況,依規及時啟動物價補貼發放程序實現應發盡發對因疫情影響、失業等原因導致家庭收入降的低保對象,要運用好收入扣減政策,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及時調整救助水平,實現應減盡減對于漸退期限屆滿,擬于近期退出保障范圍的低保家庭,因受疫情影響,家庭勞動力無法正常務工影響其家庭收入核算,各地可根據疫情形勢和家庭的困難程度,按照一戶一議的原則適當延長漸退期限,實現應緩盡緩

三、有效落實溫情救助各項措施,精準高效實施救助。疫情防控期間,各地要充分利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采用非接觸、遠距離等靈活方式開展入戶調查,按規定及時公布有關社會救助事項經辦結果。要全面落實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一書一證即可申請基本生活救助的做法,讓困難群眾只需跑一次,無需開證明。對于在審核確認過程中,基本生活保障存在困難群眾,應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各地要結合特殊困難群體救助幫扶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排查出來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在保和未在保對象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快速響應,及時救助。對于小額急難救助,鄉鎮(街道)應簡化流程,及時啟動臨時救助備用金進行救助,對于因病、因災等支出型困難家庭救助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各地應盡量壓縮審核審批期限,提高救助時效。要積極推廣去年揚州疫情以來社會救助現金+物資+服務的實踐經驗,認真分析各類困難群體的救助需求,整合救助資源,綜合施策,精準落實各類困難群體生活物資保供、防疫物資保障、關關愛聯絡、照護服務落實、應急狀況響應等各類救助服務項目。

四、做好應急救助預案,超前準備積極應對。各地要督促指導鄉鎮(街道)做好小區(村)封控、管控等緊急狀況下社會救助專班的建立和方案、預案制定,強化實戰演練,確保緊急情況下能拉得出、得上;要發動村(居)工作人員,吸收社會組織、社工、志愿者組建分散供養特困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應急照料服務體系,做到平戰結合、平戰轉換確保特殊困難群體照料服務工作不斷檔;各地要督促指導鄉鎮(街道)留足臨時救助備用金,確保救助資金和救助物資能及時到位;要加大對困難群眾抗疫防疫知識的宣教育,備足防疫物資,提高應急能力。

五、壓緊壓實各級責任,凝聚救助合力。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各地要摒棄麻痹松懈思想,強化作風建設和底線思維,分析研判新的疫情防控形勢下,困難群體出現的新問題、新困難,將困難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的解決和基本生活保障作為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環,壓緊壓實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要發揮鄉兩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統籌整合救助資源,針對性研究化解困難群眾共性問題的政策和措施,一事一議、一案一策解決困難群眾急難個案。要強化各專項救助部門的協同辦理和快速聯動,通過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將掌握的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面存在的困難信息及時轉介給相關部門,協助做好專項救助申請工作。要完善優化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工作機制,有效整合慈善、社會組織、志愿服務資源,積極動員專業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參與心理疏導、健康關愛和資源鏈接、困難紓解等服務工作。

揚州市民政局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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