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稅務局、人行,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有關部門:
現將《關于支持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紓困解難的五項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揚州市民政局 揚州市財政局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揚州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揚州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揚州監管分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紓困解難的五項措施
為貫徹落實我市《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助企紓困穩定經濟增長的補充意見》,支持和幫助民營養老服務機構渡過難關,保持平穩運營,現制定如下五項措施。
一、對全市范圍內在民政部門備案的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的養老機構(包括公辦民營和民辦養老機構),兼顧機構床位規模和入住率因素,按照每張床位補貼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紓困補貼。其中:對暫無老年人入住的養老機構不予補貼;對入住率小于等于35%的養老機構,按照機構床位數的35%予以補貼;對入住率在35%-50%之間的養老機構,按照機構床位數的50%予以補貼;對入住率大于等于50%的養老機構,按照實際住養人數的相應床位數予以補貼。在此基礎上,為體現對小微型養老機構的扶持,對補貼金額不足5萬元的機構,按照5萬元標準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二、加快資金撥付進度,2022年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在6月底前按2021年實際補貼標準預撥7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三、引導金融機構設立更多面向養老服務機構的貸款產品,貸款利率給予優惠支持,鼓勵銀行機構推廣養老服務機構信用貸款、隨借隨還貸款業務。(責任單位:揚州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揚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經批準可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五、將參加失業保險的養老服務機構納入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范圍,對不裁員、少裁員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穩崗返還政策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應在1年以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以上措施執行期為發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由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執行并解釋。政策咨詢電話:8734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