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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支持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紓困解難五項措施的通知
揚政民〔2022〕27號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稅務局、人行,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有關部門:

現將《關于支持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紓困解難的五項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揚州市民政局 揚州市財政局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揚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揚州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揚州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揚州監管分局

2022420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紓困解難的五項措施

為貫徹落實我市《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助企紓困穩定經濟增長的補充意見》,支持和幫助民營養老服務機構渡過難關,保持平穩運營,現制定如下五項措施。

一、對全市范圍內在民政部門備案的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的養老機構(包括公辦民營和民辦養老機構),兼顧機構床位規模和入住率因素,按照每張床位補貼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紓困補貼。其中:對暫無老年人入住的養老機構不予補貼;對入住率小于等于35%的養老機構,按照機構床位數的35%予以補貼;對入住率在35%-50%之間的養老機構,按照機構床位數的50%予以補貼;對入住率大于等于50%的養老機構,按照實際住養人數的相應床位數予以補貼。在此基礎上,為體現對小微型養老機構的扶持,對補貼金額不足5萬元的機構,按照5萬元標準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二、加快資金撥付進度,2022年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在6月底前按2021年實際補貼標準預撥70%(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三、引導金融機構設立更多面向養老服務機構的貸款產品,貸款利率給予優惠支持,鼓勵銀行機構推廣養老服務機構信用貸款、隨借隨還貸款業務。(責任單位:揚州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揚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經批準可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五、將參加失業保險的養老服務機構納入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范圍,對不裁員、少裁員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穩崗返還政策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應在1年以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以上措施執行期為發布之日至20221231日,由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執行并解釋。政策咨詢電話:8734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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