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生態環境局處罰決定(2022.7月)
被處罰者名稱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執行情況 |
宿遷市憶揚機床有限公司 |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 |
罰款3萬元 |
執行中 |
揚州三峰刷業有限公司 |
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 |
罰款1.1285萬元 |
執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