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暫按9.5%的比例共同繳費,其中用人單位7.5%,參保人員個人2%;同時用人單位按1%的比例、參保人員個人按6元/每月(包括在職、退休人員)繳納大病醫療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