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市青年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揚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可以申請成為見習基地。申請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本市經濟發展方向,具有一定規模,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社會責任感強,用工安全規范;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合法經營,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經營穩定;
3、就業見習崗位設置合理、適合高校畢業生及失業青年就業特點,年度開發見習崗位數不少于10個;
4、制定見習管理制度,明確相應部門和專人具體負責就業見習管理工作,配備一定數量,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有責任心的管理技術人員作為見習指導老師;
5、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衛生條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