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年2月10日江蘇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從2月10日之后女方尚在原規定產假期間的,可以按照《實施方案》規定享受產假達到158天。
根據2022年2月10日江蘇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從2月10日之后女方尚在原規定產假期間的,可以按照《實施方案》規定享受產假達到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