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產品收獲、屠宰或捕撈前3個月。
二、申請方式:1、書面申請(紙質申報材料);2、在線申請(金農工程)。
三、申請程序。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通常需要經過八個環節:
1、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登錄“中國綠色食品中心”網站下載《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和《調查表》,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申請至申請人所在縣(市、區)綠色食品工作機構;
2、縣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受理審查(按照《江蘇省綠色食品許可審查分級管理實施辦法》要求,縣(市、區)綠色食品工作機構負責綠色食品申請的受理審查工作);
3、市級工作機構組織檢查員現場檢查;
4、環境和產品檢測機構檢測;
5、省級工作機構初審;
6、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綜合審查;
7、綠色食品專家評審;
8、下發頒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