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公布揚州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揚府發〔2020〕95號)》,揚州市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為:
廣陵區(含生態科技新城)、邗江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為二類地區,分別將本轄區整體劃定為一個區片,執行標準均為55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7500元/畝、安置補助費27500元/人。
江都區、寶應縣、儀征市、高郵市為三類地區,分別將本轄區整體劃定為一個區片,執行標準均為47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3500元/畝、安置補助費23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