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2021年3月1日前已取得A2或B2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到具備培訓條件的駕培機構,補充完成道路貨物運輸從業相關知識的培訓并參加結業考核;二是2021年3月1日后申領A2或B2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具備培訓條件的駕培機構按照《教學大綱》開展培訓并進行結業考核。
符合上述要求的駕駛員憑《結業證書》和機動車駕駛證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目前,我市具備條件的駕培機構有:江蘇省揚州市汽車運輸集團公司教培中心、揚州市興盛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和揚州市邗江駕駛員培訓中心有限公司。
(根據寄語市長欄目公安局回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