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調整揚州市戶籍準入和遷移管理規定的通知》,投靠配偶戶口遷入的房屋需為配偶或者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提交的證明材料:(1)書面申請;(2)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4)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5)結婚證;(6)村組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根據《關于調整揚州市戶籍準入和遷移管理規定的通知》,投靠配偶戶口遷入的房屋需為配偶或者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
提交的證明材料:(1)書面申請;(2)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3)合法穩定住所證明;(4)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5)結婚證;(6)村組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