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蘇公規〔2016〕3號)第九十三條,戶口遷移一般先在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證,憑戶口準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戶口遷移證等手續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符合網上辦理條件的,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
此外,如果是省外戶口遷移,本人因故無法辦理的,可以委托戶主或者親屬辦理,受托人應當同時提交委托人、受托人雙方居民身份證、準遷證以及遷移人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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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蘇公規〔2016〕3號)第九十三條,戶口遷移一般先在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證,憑戶口準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戶口遷移證等手續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符合網上辦理條件的,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
此外,如果是省外戶口遷移,本人因故無法辦理的,可以委托戶主或者親屬辦理,受托人應當同時提交委托人、受托人雙方居民身份證、準遷證以及遷移人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