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在揚州市區購買商品住房,且持有不動產權證書,即可憑書面申請、集體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書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擬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并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縣級公安機關接到上報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如審批同意,遷入地派出所自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到申請人。申請人接到通知后,即可前往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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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在揚州市區購買商品住房,且持有不動產權證書,即可憑書面申請、集體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書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擬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并上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縣級公安機關接到上報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如審批同意,遷入地派出所自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到申請人。申請人接到通知后,即可前往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