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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場所使用瓶裝燃氣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餐飲場所使用瓶裝燃氣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發布日期: 2022-09-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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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揚州網

根據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揚州市城鎮燃氣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餐飲場所使用瓶裝燃氣的,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不得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內、高層建筑內用氣;

供氣管路以及燃氣燃燒器具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安裝;

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

燃氣氣瓶存放液化石油氣總重量一般不超過100千克,超過100千克時,應當設置符合要求的專用氣瓶間;

用餐場所不得放置燃氣氣瓶;

國家和省有關餐飲場所使用瓶裝燃氣的其他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