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發改委《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蘇發改價格發〔2021〕106號)精神,居民家庭人口達5人(含5人)以上的家庭,每月可增加100度階梯電價基數,居民家庭人口達7人(含7人)以上的家庭,可選擇執行居民合表電價。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由用電客戶房屋產權所有人向供電公司提出“一戶多人口”用電業務申請。
辦理“一戶多人口”用電業務需提供一下資料:
1)辦理戶號;
2)與用電地址一致的房產證明材料原件;
3)房屋產權人身份證原件;
4)《居民戶口簿》及《江蘇省居住證》原件;
5)小產權房等無房產證明但已由供電公司獨立裝表的,則需政府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提供與用電地址一致的戶籍證明。
(根據寄語市長欄目供電公司回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