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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區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宣傳知識問答
揚州市區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宣傳知識問答
發布日期: 2022-05-26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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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市住建局

一、什么是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國家規定的房屋保修期屆滿后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歸集標準是多少?如何繳交?

揚州市區從2000年開始歸集維修資金,當時繳存標準為無電梯房屋按30元/㎡,有電梯房屋按45元/㎡。

2020年由市住建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我市市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的通知》(揚建房[2020]31號),對于2018年12月1日起新辦理預(銷)售許可(備案)的開發項目,執行最新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無電梯的房屋50元/平方米;有電梯的房屋80元/平方米,非住宅參照執行。

維修資金繳交方式:由業主繳納,開發建設單位代收代繳。

三、閣樓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維修資金?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專項維修資金,即:只要計入房屋產權面積的閣樓均需要繳納。

四、房屋拆遷,可以提取房屋維修資金賬戶內余額嗎?

根據《揚州市市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因房屋拆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滅失的,維修資金代管單位應當將維修資金賬面余額按業主個人繳交比例退還給業主。

五、什么是電梯、消防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是多少?

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電梯、消防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的資金,日常維護保養不得使用。

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關于建立揚州市市區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揚住房發〔2017〕70號),對2013年5月1日后受讓土地所建房屋配置電梯的,由建設單位交存電梯、消防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具體標準為:建筑層數7層及以下的,按18元/平方米交存,建筑層數8-12層的,按20元/平方米交存,建筑層數13層及以上的,按22元/平方米交存。

六、房屋維修資金管理原則是什么?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七、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原則是什么?使用范疇是什么?

1、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于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工程,即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工程。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2、房屋共有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3、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八、如何申請使用維修資金,具體有哪些步驟?

在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時,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同時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可。具體申請分為兩個階段:

1、使用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表、業主征詢意見書、工程預算、維修公示等材料,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后8個工作日(應急程序5個工作日)審核結束。

2、撥付申請,工程維修結束后,申請人將工程決算、審價報告、竣工驗收證明、決算公示等材料提交撥付資金申請,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審核后,于15個工作日(應急程序10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結,由市住建局財審處將工程款直接撥付至施工單位賬戶。

九、維修資金使用申請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有兩種模式,即:一般申請程序和應急申請程序。

1、一般申請程序所需材料:

維修前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表

2、維修項目預算

3、維修合同/維修協議

4、維修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5、損壞部位照片6、維修前預算公示照片

維修后

1、維修項目決算

2、審計結算單(審計單和分項結算單)

3、竣工驗收單

4、維修資金工程款的撥付申請

5、竣工圖紙

2、應急申請程序所需資料:

維修前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報告(原件):

2、維修項目預算

3、維修工程實施方案

4、維修合同/維修協議

5、維修單位營業執照的復印件6、物業企業接管項目的接管驗收證明7、維修項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8、日常維保合同/日常維保協議9、損壞部位照片10、維修前預算公示照片

維修后

1、維修項目決算

2、維修工程審計結算單

3、竣工驗收單或第三方檢測合格報告書

4、維修工程竣工圖紙

5、維修資金工程款的撥付申請

十、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急申請范疇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發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情形之一,即可通過應急程序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1、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2、消防設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3、屋面、外墻滲漏嚴重的;

4、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5、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6、樓體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

十一、一般程序和應急程序維修資金使用申請主體是什么?

1、一般程序維修資金使用申請主體為業主大會或業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未成立業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申請主體方可為物業公司。

2、應急程序申請主體是業主大會、業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企業不得作為申請主體。尚未產生業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的項目,可由所在地街道(鄉鎮)代為申請維修。

十二、如何對維修資金工程報價進行監管?

為合理用好維修資金,我局制定了維修資金使用審計、招投標制度。非應急單項維修預算達1萬元(含)、累計達2萬元(含)以上的,及應急單項維修預算達5000元(含)以上的,均委托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監督。對于維修預算達10—30萬元(含)的維修工程,申請單位需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擇施工單位;對于維修預算達30萬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申請單位則需通過政府招標平臺選擇施工單位;對于維修預算達50萬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除需通過政府招標平臺選擇施工單位外,還需引入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進行第三方監管。同時,對維修預算10萬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鼓勵申請單位進行預算審核、跟蹤審計。所有維修工程結束后,申請單位均需組織業委會(相關業主)、施工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應急程序維修電梯、消防的,還需出具相關主管部門或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明。

十三、如何對房屋修繕工程質量進行監管?

除修繕完成的,需申請人(業委會或物業公司)簽字確認,還需受益業主簽字確認。同時,為保障施工質量,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維修資金使用申報材料的通知》(揚建辦〔2019〕224號)要求,市區所有維修資金工程合同雙方需在維修合同中約定質保金(建議工程款的5%—10%),待保修期滿后無息退還,同時施工合同需雙方法人簽字蓋章確認。對于存在工程質量拒不返修或不配合的施工單位,將在以后承接維修工程中予以限制;情節嚴重的,將列入黑名單。

十四、房屋專項房維修資金如何結息?產生增值收益歸誰?

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專項維修資金將不低于80%的款項轉存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為保證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最大化,我局采用公開招標的形式,擇優選擇了服務能力好、增值收益高的銀行簽定的合作協議,除保留賬面上一定的活期存款外,及時將資金轉存為定期存款,在確保業主的正常使用的同時,保證維修資金的最大增值。目前市區給業主個人的結息方式為:當年繳存、使用部分按活期利率結息,往年繳存當年未使用的部分按一年期整存整取的利率標準結息到戶,并隨著人民銀行的利率調整而調整。結息到戶后剩余增值部分也屬于全體業主,分配至小區統籌賬戶。

十五、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什么時候需要續籌?

當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應歸集維修資金總額的30%時,由業主委員會提交續籌計劃,經業主大會審議通過后,按業主所占房屋建筑面積的比例向業主續籌,繳存至市維修資金專戶。

十六、目前市區房屋維修資金使用審核需要到哪個部門?

根據“重心下移、屬地管理、權責統一”的原則,2018年原市房管局印發了《關于下放部分物業管理職能的通知》,進一步理清了市、區兩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職責,其中將維修資金使用金額20萬元以下的業務審核職能正式下放區局,并于當年9月1日正式施行。20萬元(含)以上及瘦西湖景區、生態科技新城2個功能區維修資金申請業務由揚州市物業管理中心審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