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批準服務信息
  • 網站分享
    彩神-欢迎您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項目編號:2 發布日期:2022-03-29 12:03 訪問量:

1、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條:“建設工程選址,應當盡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的,對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實施原址保護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確定保護措施,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并將保護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設計任務書”。

2、辦理主體:揚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文物局)

3、受理條件:1、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2、符合相關法定要求。

4、申報材料:1.文物保護方案;2.許可申請表;3.文物影響評估報告。

5、辦理流程:江蘇政務服務網在線申報→窗口受理→審核→辦結。

6、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7、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8、受理地點:揚州市政務服務中心C33

9、辦理時間: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10、窗口咨詢電話0514-8796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