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公民遺失居民戶口簿的,戶主應及時到公安機關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戶主無法到場的,可以委托戶內成員持戶主書面委托書、戶主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公安機關申報。新的居民戶口簿補發后,原居民戶口簿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上繳公安機關。首次申領戶口簿是免費辦理,補辦戶口本可以收取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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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公民遺失居民戶口簿的,戶主應及時到公安機關申報證件遺失和補發。戶主無法到場的,可以委托戶內成員持戶主書面委托書、戶主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公安機關申報。新的居民戶口簿補發后,原居民戶口簿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上繳公安機關。首次申領戶口簿是免費辦理,補辦戶口本可以收取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