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7月31日,我市正式印發《關于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1、工作目標是什么?
2020年,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2025年,殘疾兒童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率達100%。
2、救助對象有哪些?
1、符合條件的0-6周歲殘疾兒童。
具體條件為:具有揚州市戶籍,有康復需求和康復意愿,持有殘疾人證或經專業醫療機構評估認定有康復訓練適應指征。
2、7-17周歲肢體(腦癱)殘疾、孤獨癥兒童。
3、經專業醫療機構評估,人工耳蝸手術救助年齡可放寬到7-14周歲殘疾兒童。
三、救助內容有什么?
為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基本康復訓練。其中,
視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視器;
聽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聽器(雙耳);
肢體殘疾兒童:裝配假肢或矯形器,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
有手術適應指征的聽力殘疾兒童:配發基本型人工耳蝸,提供人工耳蝸手術及術后基本康復訓練。
四、救助標準是什么?
1、0-6周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救助標準
視力康復:0.75萬元/人?年;
聽力言語康復:2.1萬元/人?年;
智力康復:1.8萬元/人?年;
肢體(腦癱)康復:2.22萬元/人?年;
孤獨癥康復:2.24萬元/人?年。
2、7-17周歲殘疾兒童鞏固性康復訓練救助標準
肢體(腦癱)康復:2.1萬元/人?年;
孤獨癥康復:1.86萬元/人?年。
3、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救助標準
上浮20%。
4、人工耳蝸配發和手術費用補貼標準
按省相關政策執行。
五、求助機構有哪些?
六、救助程序是什么?
1、申請。
申請時間:每年1-3月。
申請人:殘疾兒童監護人或監護人委托的其他人員、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
申請所需材料:殘疾兒童身份證或家庭戶口簿,殘疾人證或專業資質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原件。
2.審核。
審核機構:各縣(市、區)殘聯、功能區殘工辦
申核時間:3個工作日
申核結果:通過審核,相關信息錄入中國殘聯精準康復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未通過審核,通知申請人。
3.救助。
救助地點:一般為戶籍所在縣(市、區)、功能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特殊情況,可轉至異地康復救助定點機構。
異地康復求助標準:一般按戶籍所在地的補助標準予以補助;戶籍所在地的補助標準高于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所在地的補助標準時,按康復救助定點機構所在地的補助標準予以補助。
4.結算。
審核部門: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殘聯或殘工辦
撥付部門: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財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