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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相關問答
發布日期: 2019-05-15 11:40  訪問量:       來源:       

1認定對象和范圍是什么?

1)認定對象

農業產業鏈中各個環節、從事不同活動的各類主體。

2)認定范圍

◆ 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要成員、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農業企業骨干、農業職業經理人和返鄉回鄉下鄉涉農創業者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

◆ 為農場、大戶、合作社和小規模農戶提供技能和服務的專業化農業人才。

2、認定的條件是什么?

1)年齡范圍

原則上在1855周歲之間,可根據當地勞動力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2)學歷要求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具有被社會公認的特殊農業技能者,可適當放寬。

3)從業年限

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或農業服務3年以上。

4)培訓要求

接受農業生產經營、農業服務類繼續教育或培訓達48學時以上,并獲得涉農專業學歷教育畢業證書、農業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等農業相關證書。

5)收入要求

主要來源于農業,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或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年效益達到當地農民年均收入水平2倍及以上。

6)思想道德

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無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無破壞生態環境、違章搭建、欠稅、融資信用等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3、認定程序是什么?

◆ 農民自愿提出認定申請,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審核。

◆ 對通過審核的待認定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 公示無異議的,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室文件形式或授權農業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頒發相應證書,首次認定級別一般為初級。

4、認定后取得證書的新型職業農民受益面有哪些?

◆ 獲得當地農業主管部門提供的優質教育培訓、技術指導、業務咨詢、合作平臺搭建、政策解讀等方面的服務。

◆ 優先享受地方政府出臺的職業農民扶持政策。

5、對認定后取得證書的新型職業農民如何加強管理?

◆ 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實行動態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和完整檔案資料,定期進行復核。

◆ 建立新型職業農民退出機制,對有違法行為和不誠信行為的、出現農產品安全責任事故的、不愿接受管理服務的、不按要求參加培訓學習的、不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等情況的,按規定程序予以退出。